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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车险理赔细则:车轮单独损坏不予理赔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14-05-07)          

 

    许多车主对于车险理赔的细则并不了解,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及特殊部件发生损坏时的理赔问题,更是知之甚少。事实上,保险公司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首先,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车轮单独损坏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围,建议轮胎充气不要太足,以防爆胎;但是车辆因轮胎爆裂而导致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则给予理赔。因此,事故车损中的车轮爆胎,可以获得赔偿;平时轮胎单独爆炸,则不能获得赔偿。

 

 

 

    其次,多家保险公司规定车灯单独损坏不在理赔范围,这是为了应对个别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但这一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都采用,车主在投保前要了解清楚。

 

    再次,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所造成的发动机损坏,在车辆损失险中属于免责范围。一般所说的水深处,是指水淹到了车辆的排气管以上。这种情况下,车主若想得到赔偿,需要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最后,不少车主在买车后加装了音响、电台、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等,而事故造成私自加装设备受到损失的,不在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内,只有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才可以得到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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