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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中策橡胶半年内上报工伤106件真相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15-02-03)          

有网友反映,中策橡胶的员工受伤很频繁。不管是一线员工还是辅助工作的员工,都很容易发生意外。

记者通过劳动部门获悉,早在2013年上半年共收到中策橡胶方面的工伤申报共计106件,其中80%左右是在工作时受伤。


受伤员工被要求签厂方“责任认定书”   医药费尚未完全报销

  曾有记者联系到中策橡胶厂一位姓冯的员工,他此前在工作过程中手指骨折。

  他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名机器操作工,手指受伤是今年6月份的事情,现在已经基本痊愈。

  “那天机器出了点故障,本来整个过程是自动的,但那天机器无法自动运行,机器里有一根线没有剪断,我就跟另外一个人配合把线拖出来,结果机器合上的太快,把手夹到了。”小冯回忆当时的情形。

  说到员工受伤以后公司不打120的传闻,小冯也基本证实了小李的说法。

  “出了工伤以后,领导就陪你在那里等着,但是不会打120急救电话。我工作了这么长时间,就见过一次120急救车来公司救人。”小冯告诉记者,以自己受伤那次为例,就是其他同事找的车子。

  小冯说,公司曾经口头承诺,说等他伤势痊愈以后,会带他去做伤势鉴定,如果评上伤残等级,到时候会给他一定的赔偿。

  “我当时的医药费全都是我们班长他们凑的,听说前几天公司给报销了。挺让我生气的是,后期产生的医药费都没给我报销,大概有八百多块。”小冯平时一个月有4500元左右的工资,但受伤的那个月只拿到1800元,也没有得到其他赔偿。

  小冯告诉记者,每次有员工出了事故,公司都会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基本上写上类似于“因员工操作失误造成”的语句,并要求员工签字。

  “像我这一次受伤,公司认定我是负主要责任,负责机器维修的人占次要责任。”小冯说,对于公司的认定结果,自己也只有接受。

  企业称“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有记者从中策橡胶厂(朝阳轮胎厂)了解到,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都会在调查的基础上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认定责任,对相关领导和个人进行考核。

  “我们公司事故调查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改进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人追究不放过,员工教育不放过。”企业安监处徐处长告诉记者,企业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出具责任认定书,目的是为了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徐处长告诉记者,从2010年3月份开始,中策橡胶厂开始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了确保工人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安装红外线设备、将人与机器隔离、加强安全管理等措施。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有关工伤赔偿的问题,中策橡胶方面给民生帮帮帮出具的一份书面回复中提到,企业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发放工伤待遇,并未随意扣除任何员工工资。

  也有人对这份责任认定书提出质疑,认为企业有逃脱责任之嫌。对此,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史边疆科长也给出了说法。

  “按照规定,构成工伤事故一般需要五个条件: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史科长告诉记者,企业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会对员工的工伤认定造成影响。

  半年内中策橡胶上报工伤106件  80%为工作中受伤

  按照中策橡胶厂部分员工的说法,近段时间中策橡胶厂员工发生意外的情况比平时要多一些,每个月平均有四五起。

  他们告诉记者,受伤部位大多为四肢,或被机器夹到手指、手臂,或被工装砸到脚趾,砸伤腿部。

  此前,记者曾到中策橡胶厂(朝阳轮胎厂)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厂尽管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但因为橡胶企业本身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意外事故仍然会发生。

  根据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截止到6月30日,杭州中策橡胶厂(朝阳轮胎厂)今年半年内上报的工伤有106件,其中80%左右属于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

  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每个月都能收到中策橡胶厂送过来的工伤申请。目前尚未根据伤势程度进行统计。


浙江全省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有网友在浙江在线民情巷论坛举报,称杭州中策橡胶厂为了隐瞒安全事故,在员工腿被砸断后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未向安监部门上报员工受伤一事。

  中策橡胶方面回应称,当时考虑到晚上120急救车赶不过来,公司安排了自己的车把受伤员工送到浙医二院。

  同时,中策橡胶方面也承认,确实未向安监部门上报此事。

  民情巷投诉:网友曝杭州中策橡胶厂(又名朝阳轮胎)随意克扣工资

 位于杭州下沙的中策橡胶 104厂员工举报中策橡胶有故意隐瞒安全事故嫌疑

  发帖人小李说,他本人原是中策橡胶厂员工,他在帖子中反映的内容,是亲眼所见。

  他说,公司对外宣称没有安全事故,但员工上班时间发生意外的情况时有发生。他自己虽在中策橡胶工作时间不长,但至少看到了两名同事受伤,其中一人手指骨折,另外一人胳膊骨折。

  按照小李的说法,公司为了隐瞒员工受伤的事实,从来不敢拨打120急救电话,都是私底下找车将员工送到医院,因此耽误了救治时间。

  同时他还举报,杭州中策橡胶厂每次发生员工受伤事故,都没有及时向安监部门上报相关情况,有故意隐瞒安全事故的嫌疑。

上图是104工厂

  安监部门暂未接到中策橡胶员工受伤事故的上报

  记者查询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其中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原则上讲,发生安全事故都需要上报到安监部门。

  记者也从杭州安监部门了解到,目前暂未收到中策橡胶关于安全事故的上报。

  中策橡胶承认未向安监局上报 称吸取教训作改进

  网友质疑中策橡胶“未向相关部门上报员工受伤”,中策橡胶厂负责员工安全生产和工伤问题的何剑告诉记者,这名赵姓员工受伤的情况中策橡胶方面已经上报到下沙劳动局,但并没有向安监部门上报。

  “劳动部门会定期向安监部门通报工伤情况,他们之间是打通的。安监局通常是直接从劳动部门调取(工伤记录)。”何剑说,企业在涉及比较大的事故才会向安监部门上报,但赵姓员工的伤“还够不上重伤的标准”。

  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腿部不同部位骨折,可以换算为损失115到310个工作日。而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损失工作日等于和大于105日而低于6000日的失能伤害就可以认定为重伤。

  “我们这方面可能需要改善,也会从这件事上面吸取教训,需要及时向安监部门进行沟通。”何剑提到,安监部门没有硬性的规定,企业方面也需要改善。

  企业隐瞒安全事故将严惩 安全监管仍有“盲区”

  杭州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一位姓丁的工作人员说,原则上讲,发生安全事故都需要上报到安监部门。

  “按照安全事故上报的相关规定,像工作过程中腿被压断或者手指骨折,属于事故分类中的一般事故,都应该上报安监部门。”

  这位姓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企业没有上报一般安全事故,一旦被举报,从法律上界定企业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我们现在要求企业,对于发生死亡或者重伤的安全事故都需要上报。3人以下、10人以上重伤的一般安全事故,我们会责成区县安监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杭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处的孙处长说。

  孙处长提到,现在安监部门正在探索与劳动部门联网的模式,从劳动部门调取相关资料,但杭州目前仍在处于摸索阶段,并未完全展开,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

更多详细信息可以直接联系我们:chinatiredeale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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