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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轮胎厂员工受贿5亿 被判5年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15-04-14)          
「鞋盒装现金」堆满客厅的南港轮胎资材部前协理(类似于经理职责)陈启清、张月蕉夫妇,在案发后坦承犯错,并认罪协商,已与公司达成民事和解,愿意返还被他夫妻收受的5亿元新台币(约1亿人民币),法官昨日因此轻判这对夫妻,给予自新机会。

   法院判决指出,被告陈启清判刑5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被告张月蕉判刑1年2月,缓刑3年,并应在判决确定后1年内,给付国库30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审判长刘慧芬、陪席法官方俊彦及受命法官陈勇松组成的合议庭指出,陈启清向供应商及报关公司收取回扣长达20年,连公司碰到经营危机也不放过,贪得无厌、背信忘义、行径恶劣,加上触犯证交法犯罪所得1亿元以上的加重背信罪行,本应严惩。
不过,陈氏夫妻在案发后,承认犯错,并在今年3月已与南港轮胎达成民事和解,愿意返还公司5亿元。合议庭考量陈氏夫妻犯后态度尚称良好,且请求从轻量刑,因此给予适当刑期,以示惩儆。
去年7月16日,检警搜索陈启清夫妇家时,当场从陈家随处置放的大小鞋盒中,搜出高达2亿8,530万元现钞,另扣陈某的OBU帐户内查扣424万美元存款。
北院发言人行政庭长赖剑毅表示,被告与南港轮胎达成民事和解所愿返还的5亿元,包括检警执行搜索时所查扣的现金与外币,不够的部分,自应由陈氏夫妻筹足缺额给付南港轮胎公司。但法院所判罚金刑及缓刑确定后应给付国库部分,不包括在民事和解金内。

    陈启清在南港轮胎工作36年,但从19年前,担任公司採购业务后,长期向橡胶等22间原料代理商及报关公司收取回扣累积逾5亿元,还利用妻子张月蕉境外帐户洗钱,夫妻俩因此吃上违反证交法加重背信罪及洗钱罪。本案检察官仍可上诉。

更多详细信息 直接联系我们:chinatiredeale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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