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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2亿股 丁玉华的承诺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15-06-09)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预上市公司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日前,来自中国威海的三角轮胎在上周再次提交了其上市招股说明书。其说明书显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拟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2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0万股,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书显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玉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代持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三角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角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三角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锁定期限将在 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再自动延长六个月。自上述锁定期满两年内,本人 如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本人保证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三角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 调整); 若出现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情形,本人愿意就差价部分以现金(包 括取得的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补偿,该项补偿归公司所有;特别承诺:本人若在 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内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 将继续遵守三十六个月锁定期的禁售规定;本人若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 前六个月以内离职或在锁定期届满后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则均在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若在 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截止上一年末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之25%。”


丁玉华

丁玉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轮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高级副会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公司前身为创始于1976年的山东轮胎厂,目前是中国轮胎产业的领军企业,业务范围覆盖商用车轮胎、乘用车轮胎、工程子午胎和巨胎、特种轮胎等。截至目前,年生产能力2300万套,产品子午化率99%,同时具备炼胶能力50万吨,轮胎翻新能力50万条,以及独立的研发能力,建有国家级技术开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全国最大的综合性供产销研一体化轮胎企业。

更多详细信息 直接联系我们:chinatiredeale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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