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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倒逼中国轮胎业洗牌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13-06-29)          

 以前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轮胎时,一般都购买原配胎,或仅仅凭自己对品牌的喜好去购买,而未来则可按照个人对于安全性和燃油效率等重要因素的偏好做出选择。

  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信部委托协会制定的我国绿色轮胎自律性标准和轮胎标签分级办法,计划于2013年年底前出台。在我认为,这一政策,将促使我国轮胎行业提升技术实力并逐渐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以生产出更加优质的轮胎产品。

  因为,轮胎并不是第一个实行简单易懂标签制度的行业。欧盟和美国曾推动冰箱等电器行业使用能效标签,之后能源效率迅速成为电器消费者关注的首要问题。因而我国倘若实行轮胎标签法,轮胎的性能差异将进入一目了然的时代,价格不再是主要的购买决策驱动力,人们将开始关注轮胎的性能。而在这过程中,如果中资轮胎企业能把握住机会,很可能会借此机会取得突破。

  实际上,据我们了解,配合绿色轮胎相关法规的提升,轮胎企业们也纷纷在进行技术升级。比如,以前只有轮胎内胎才会使用成本更高、性能更好的丁基橡胶,现在已经有一些企业在开发尝试在外胎上使用丁基橡胶,目的是提高轮胎性能,其中包括中资企业。

去年欧盟轮胎标签法实施,给我国轮胎出口带来第一次挑战,国内轮胎业还没有从冲击中回过味来,紧接着又传出消息:国内“绿色轮胎”标签法实施已箭在弦上。
随着轮胎行业法规的完善,倒逼轮胎业洗牌,我国的轮胎行业也闻风而动,积极应对,提升能力。
实施在即
近日,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处,传来我国拟推标签法倒逼轮胎业洗牌的消息。

据悉,协会承接的《绿色轮胎产业研究》课题已经通过论证,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制定《绿色轮胎行业自律标准》,编制《绿色轮胎企业自愿声明制度实施办法》,设立“绿色轮胎技术支持中心”等,并将推动这些标准体系上升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据了解,2012年2月,工信部原材料司委托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制定了我国“绿色轮胎”自律性标准和轮胎标签非强制性分级办法,2013年年底前将出台相关标准及法规,并将加快推进“绿色轮胎”行业自律标准升级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采用先自愿后强制性的步骤,预计到2017年开始实施“绿色轮胎”强制性分级标签法案。其中,在非强制性分级阶段中,到2015年争取实现50%的轮胎企业具备“绿色轮胎”的生产能力。
轮胎标签是继家电节能标签之后的又一重要的为推动节能减排而实施的标签制度,将推动相关政府部门采取类似于家电和节能汽车的补贴政策,按照能效等级不同进行分级补贴。
国际上除欧盟外,美国、日本、韩国等也基本采用的是先自愿后强制性的标签制度,我国“绿色轮胎标”签法案是参照欧盟标签法案制度。


升级技术
欧盟轮胎标签法是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欧盟是中国轮胎的第一大出口市场,欧盟标签法实行,对中国轮胎业是个巨大的考验。
据悉,欧盟“绿色轮胎”强制性标签法案分为两个阶段执行,目前我国大部分半钢胎可以满足欧盟第一阶段标准,30%的全钢胎不能满足;此外,我国大部分半钢胎达不到欧盟第二阶段标准,70%的全钢胎达不到第二阶段标准。
据昆山检验检疫局统计,2013年第一季度昆山出口轮胎1464批,金额11213万美元,同比批次下降1.9%,金额下降22.8%;出口欧盟轮胎金额1392万美元,同比下降35.7%。
在内外标签法规压力下,轮胎企业们纷纷进行技术升级予以应对。
在欧盟标签法规刚出台之时,三角轮胎定单受到影响。一个月之后,三角轮胎及时对技术做出调整,改变轮胎配方。此后,定单逐步回升。
“现在出口的三角轮胎几乎全部符合欧盟规定,对欧盟出口的轿车轮胎全都贴上了标签。”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欧洲市场业务经理徐文东表示。有业内人士预计,欧盟启用强制性轮胎标签后,绿色轮胎的全球市场份额将增加15%。
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王梦蛟团队开发了一种新材料,应用此新材料的轮胎在燃油效率、湿滑路面抓地力两方面达到了欧盟的B级标准。这是欧盟轮胎标签法出台后,中国第一条拿到双B级的轮胎。目前这种轮胎已在青岛的企业投入规模化生产。
协会有关人士透露:“轮胎企业已经形成共识,即从原材料、工艺技术和产品标准等方面,全面推进中国绿色轮胎产业化发展。”
“以前只有轮胎内胎才会使用成本更高、性能更好的丁基橡胶,现在已经有一些企业在开发尝试在外胎上使用丁基橡胶,目的是提高轮胎性能,其中包括中资企业。”徐文东表示。
促进消费
由于国内乘用车企业一直以来主要配备外资品牌轮胎,而消费者在自行选择购买时,一般也会选购外资品牌轮胎,导致目前乘用车轮胎市场比例中资轮胎企业仅占30%份额,且都集中在中低端市场。而杭州中策、三角、玲珑等国内轮胎企业,只能纷纷选择曲线发展海外业务。而绿色轮胎标签法,在给行业洗牌的同时,也给国内的轮胎企业带来了机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橡协)会长范仁德说:“给轮胎贴上类似冰箱能效标识的标签,通过对燃油消耗、湿滑路面抓力等指标分级,使消费者能迅速判断哪些轮胎更安全、更省钱,哪些轮胎是由优质橡胶制成,性能相对较好,从而更加快速、简单地确定自己需要的轮胎。”


轮胎不是第一个实行简单易懂标签制度的行业。欧盟和美国曾推动冰箱等电器行业使用能效标签,之后能源效率迅速成为电器消费者关注的首要问题。这个举措将会促使我国轮胎行业提升技术实力并且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以生产出更加优质的轮胎产品。

众所周知,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国,其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1/3,而且产能还在增长。2009年~2011年,我国出口至欧盟的轮胎量占轮胎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15.15%、16.31%、18.43%,出口金额逐年攀升。一份由朗盛委托第一财经研究院进行的调研显示:随着世界轮胎制造中心向以中国为首的亚洲市场转移,预计未来几年中国轮胎制造行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但是,中国轮胎企业的产品,都是以中低端为主,以性价比去占领市场。我国绿色轮胎开发起步较晚,只是近几年才开始转型研发环保橡胶产品。资料显示,我国轿车胎滚动阻力多为E、F级,大部分暂时可达到欧盟第一阶段的最低要求,但有相当比例的产品不能达到欧盟第二阶段的最低要求。令人担忧的是,据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全国载重胎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目前约30%的载重胎还达不到欧盟第一阶段滚动阻力的最低要求,70%达不到欧盟第二阶段滚动阻力的最低要求。据了解,轮胎标签法对轮胎的制造工艺,尤其是高性能橡胶生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欧盟已成为我国出口轮胎的重要市场,这一法规的实施,将会对我国出口欧盟的轮胎造成极大影响。长远看,欧盟新法规将挑战中国轮胎业。

  标签法覆盖所有的车用轮胎。这一法规对轮胎燃油经济性(即轮胎滚动阻力要求),潮湿路面抓地力等级,道路噪声等级3大性能进行了标准化规定。根据不同的级别用黑色标签来表示。据介绍,上述这3项数值是环保和安全性能的重要数值,这种标签与电器产品上所贴的节能标签类似,前两项数值按照A、B、C、D等分档,后一项则以分贝标志。按规定,如发现轮胎生产厂有虚假数据标签行为,欧盟成员国将处以巨额罚款。

  针对新情况,相关企业应深入研究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充分利用当前市场变化形成的倒逼机制,快速顺应国外订单客户的需求变化。同时,应汲取国外先进技术,提升轮胎自主技术研发水平,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项目检测平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品牌,建立自主品牌营销网络体系。大力开拓部分出口潜力尚待发掘的新兴市场,建立市场分散的整体经营策略,为出口开辟出一条光明大道。

  据悉,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已经在积极准备。双钱股份(600623,)[8.96 -0.44% ]7月1日之后已经在贴标签;风神股份(600469,)[8.75 -1.24% ]销售的轮胎能够达到欧盟标准;S佳通[7.78 0.39%] 的轮胎能够达到欧盟第一阶段标准,第二阶段尚在评估。

 一、 何为轮胎标签法规

  2012-2020年期间欧盟计划执行的轮胎新法规是一个充分考虑了平衡性、互补性、富有影响力的法规。

  2009年7月欧盟通过一般机动车辆安全法规661/2009,条例中对乘用车、轻型卡车及载重卡车轮胎提出最低要求,只有通过使用轮胎标签,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轮胎的特性后,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轮胎安全性、减少CO2排放,降低噪音。

2009年11月欧盟通过轮胎标签法规-1222/2009,法规中规定轮胎制造商必须提供给消费者轮胎性能的一些信息:如轮胎的特性是由一些相互影响的参数来表示,如果提高某一参数的性能,如滚动阻力,可能对湿地抓着力有反作用,而提高湿地抓着力这一参数的性能可能又会对外部滚动噪声起反作用。

1.轮胎标签法规,1222/2009对2012年7月份后生产的轮胎需要强制执行的消费者信息(1):

乘用车 C1 轮胎

轻型卡车 C2 轮胎

载重卡车及客车 C3 轮胎

滚动阻力系数kg/t

能源效率等级

滚动阻力系数kg/t

能源效率等级

滚动阻力系数kg/t

能源效率等级

RRC < 6,5

 

A

RRC < 5,5

 

A

RRC < 4,0

 

A

6,6 < RRC < 7.7

 

B

5,6 < RRC < 6.7

 

B

4,1 < RRC < 5.0

 

B

7,8 < RRC < 9,0

 

C

6,8 < RRC < 8,0

 

C

5.1 < RRC < 6,0

 

C

Empty

 

D

Empty

 

D

6.1 < RRC < 7,0

 

D

9 ,1 < RRC < 10,5

 

E

8,1 < RRC < 9,2

 

E

7,1 < RRC < 8,0

 

E

10,6 < RRC < 12,0

 

F

9,3 < RRC < 10,5

 

F

RRC > 8,1

 

 

F

RRC > 12,1

 

G

RRC > 10,6

 

G

Empty

G

 

 

注:滚动阻力系数将按照ISO 28580 测算。

 

2.法规 1222/2009:强制性消费者信息(2):

乘用车 C1 轮胎

轻型卡车(C2)

载重卡车及客车(C3)轮胎

G 抓着力

WG Class湿地抓着力等级

在完善制定过程中

1,55 < G

A

1,40 < G < 1,54

B

1,25 < G < 1,39

C

Empty

D

1,10 < G < 1,24

E

G < 1,09

F

Empty

G

 注:2010年内将以EC法规的形式发布改进后的湿地抓着力测试方法。

 

3.法规 1222/2009:强制性消费者信息(3)

External rolling noise class:外部轮胎滚动噪音等级

N < LV3 最低噪音

LV -3 < N < LV 中等噪音

N > LV 超高噪音

注:滚动噪音将参照UNECE-117法规测算。

其中N代表噪音,LV代表661/2009 法规中轮胎的滚动噪声的最高值

二、轮胎生产企业应知内容

1.本规定目的是通过推广使用低噪音、安全节油型轮胎来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在终端用户采购轮胎时,本规定可为其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用户综合其它因素做出合理的选择。

2.本规定包含有关于轮胎性能的某些特征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将会由消费者所知。这些信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轮胎滚动阻力对车辆燃油效率的影响;

- 轮胎湿路附着力对车辆安全的影响;

-轮胎外部噪音等级(单位“分贝”),而并非车辆内部所能听见的任何轮胎噪音。

-客车轮胎、轻型卡车轮胎及重型卡车轮胎必须提供上述信息。

3.本规定仅适用于客车轮胎 (C1)、轻型卡车轮胎 (C2) 及重型卡车轮胎 (C3)。以下轮胎类型不适用于本规定:

○ 翻新轮胎

○ 专业越野车辆轮胎

○ 跑车轮胎

○ 雪钉轮胎 (可镶嵌雪钉的轮胎)

○ 临时性使用的备胎

○ 为首次注册日在 1990 年 10 月 1 日前的车辆提供的轮胎

○ 轮胎速度小于 80 千米/小时的轮胎

○公称轮辋直径小于等于 254毫米,大于等于 635毫米的轮胎

4.本规定将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针对自 2012 年 7 月 1 日(制造日期代码“2712“)起制造的客车轮胎、轻型卡车轮胎及重型卡车轮胎。

5.总共有三个责任方需负责确保消费者被告知相关信息:(1)轮胎供应商(欧洲的制造商或进口商);(2)零售商;(3)车辆制造商。

 

一是轮胎供应商应按如下方式告知消费者相关信息:

客车轮胎、轻型卡车轮胎及重型卡车轮胎,相关信息必须包含在轮胎的技术宣传资料(如传单、宣传册等)及制造商网站上;

客车轮胎和轻型卡车轮胎,制造商或进口商可在胎面上张贴含相关信息的贴纸,或在向经销商/最终消费者供应的每一批次轮胎上附着含相关信息的标签。

二是零售商(销售网点):

销售前,必须确保销售网点的轮胎上张贴的贴纸消费者可见,或贴有醒目标签以示终端用户;

当销售的轮胎上未能将相关信息彰示给终端用户时,零售商必须在销售过程中将此信息告知用户;

必须在账单或随附账单提供相关信息。

三是车辆供应商&经销商:

如轮胎的湿路附着力、燃油效率等级和外部滚动噪音与使用在车辆上的一般轮胎有差别时,则必须加以说明;

在消费者选择匹配轮辋的轮胎尺寸/类型或轮辋与轮胎的尺寸时,车辆供应商&经销商必须在销售前提供给消费者相关信息。

在消费者选择匹配轮辋的轮胎尺寸/类型与随附新车辆一起销售的轮胎尺寸/类型完全一致时,车辆供应商/经销商没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

6. 有关轮胎三个特性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评级体系体现:

 

7. 轮胎供应商不得自行决定标签的大小。标签的大小有统一的规定(最小宽度 7.5厘米,最小高度 11厘米)。此外,标签的颜色与图样也不得更改。轮胎供应商也须控制用于展示品牌信息的面积(商标、轮胎名、轮胎尺寸、载荷指数、轮胎速度等级及其它技术参数)。贴纸的总表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厘米,贴纸长度不得超过22厘米。

8.关于滚动阻力等级值、湿路附着力值、噪音值的最新规定数据和测试方法等问题,将在应对会议上由聘请的国外专家进行权威解读。


根据欧盟标识法的规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所有在欧洲销售的轿车和卡车的新轮胎都必须贴上一个能效标签。 就像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在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上所贴的节能标签类似,贴在新轮胎上的标签也用不同的颜色和等级,来表示轮胎的各方面性能。

 

其实欧盟在2009年就已经做出这一规定,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和准备,直到今年的5月份才开始具体实施,固特异和邓禄普轮胎公司已经从今年5月底开始全面在自己的产品上粘贴这样的能效标签。从2012年11月起,欧盟新的标签法规2009/1222/EC正式生效,这将要求轮胎制造商对燃油效率、湿地性能和滚动噪音等方面进行更严格的控制。轮胎标签法是欧盟能效计划的一部分,旨在提高能源效率,进而促进轮胎厂商的竞争,并提高轮胎产品的整体性能。
目前不光欧盟,世界各国都正在酝酿实施轮胎标签法规,韩国已经率先开始实施强制性轮胎标签法规;日本从2010年开始实行轮胎标签制度,但只是自愿性质并没有强制实施;而美国早在六年前就已经通过了包含轮胎标签规定在内的相关法律,但目前行业团体和监管机构一直在对这项法律的具体条款进行博弈,相信欧洲的轮胎标签法规开始执行也能加快美国相关法规正式出台的步伐。这些国家相继出台轮胎标签法规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打算将产品出口到欧盟的轮胎制造商和汽车制造商都必须遵守这个新的轮胎标签法规。

 

   

   

 

欧盟的这项新轮胎能效标识方法,将根据轮胎滚动阻力值,将轮胎的燃油效率参数分为A~G七个等级:A代表性能最好,G代表性能最差,A级和G级轮胎的油耗差别在7%到8%之间。而湿滑路面性能也分为A级到G级,参考标准为车速每小时80公里的情况下刹车到静止所用的距离,抓地力为A级的轮胎的刹车距离要比最差的G级轮胎短18米。另外,该标准还将轮胎的滚动噪音分贝值直接标示在标签上。

在韩国的轮胎能效标准中,轮胎的滚动阻力和湿滑路面抓地力将被分为1~5五个等级。日本的轮胎能效标准也将主要标示轮胎的滚动阻力和湿滑路面抓地力等级。美国在能效标准的等级划分方面尚未给出具体规定,但很有可能会根据轮胎的燃油效率、牵引性能和胎面磨耗对轮胎进行分级。
轮胎能效标签的出现将从很大程度上改变轮胎市场的格局,过去消费者购买轮胎都只能通过轮胎经销商的介绍或厂家的宣传信息了解轮胎的性能,新的轮胎能效标签的出现将使消费者能很直观的获得轮胎产品的性能信息,从而很容易的选择到自己想要的产品。

在厂商方面,新的能效标签的出现已经使得厂商不能再单靠大力度的宣传,就获得好的市场销售业绩。每家厂商的产品都由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标示其性能,产品好坏一目了然。这会加剧市场的竞争,也能促进厂商将更好的产品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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